[[SBL裁判竟然被終身禁吹!?到底為什麼 +班表文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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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8 三立新聞台 06:00、08:00、11:00
三立台灣台 12:00
雖然圖文嚴重不符,但上個禮拜體育界的重要大事,我想跟大家分享我對"熊光興老師遭SBL判處終身禁吹"的看法。
===以下認真文===
事情發生在3月25號,SBL季後賽的第一輪賽事,達欣對戰金酒;達欣球員布拉(Sim Bhullar),先是在第二節因為不服從判決,咆哮裁判,因此被熊光興老師賞了第一記技術犯規,而在第三節他同樣也是抱怨裁判尺度、有抗議動作,熊光興老師最後忍無可忍,賞給了布拉第二次的技術犯規。
這兩記技術犯規,的確對達欣造成不小衝擊,因為例行賽最後階段,達欣是在搶排位的,這個排位將會攸關到,他們例行賽首輪會對上哪支勁旅。
但更具爭議的判決,就在籃協決定"懲處"熊光興老師之後!為什麼懲處呢?根據籃協在官方網站的行文,原因是「金酒之戰布拉技術犯規,確認裁判判決失當」;先撇開這項懲處合理與否,因為FIBA(國際籃總)有對技術犯規的明文規章,但更加詭異的在後頭,籃協決定給予的懲處是「即日起停權SBL往後所有執法任務」,講白話文就是「終身禁吹SBL」。這個判決,連受害者布拉,都認為有些矯枉過正了!
有那麼嚴重嗎?真的符合比例原則嗎?還是這在殺雞儆猴呢?有助於提升國內裁判的品質嗎?對台灣的籃球真的有幫助嗎?
這些都是疑問,我不敢做評論。不過我認為,應當被予以終身禁賽的條件,應該要有以下幾項:
1. 裁判的執法不當建立在賭博、私下利益交換,或任何一種預定讓某球隊勝敗,同時受惠自身時。
2. 裁判利用判決公報私仇。
3. 裁判因私德不良,嚴重毀損聯盟形象。
第1點,說白了就是你利用執法權力牟利、吹假球,這點我想判處終身禁賽,應該不會有大爭議;第2點,公報私仇這已經完全毀損裁判的專業素養,這的確有"機會"判處終身禁賽,但這也不是最好得辦法;至於第3點,則是以聯盟的角度出發,與裁判本身在賽場上的專業無關,倘若真的有,也應該視情節輕重來討論決議。
因此籃協做出的這項判決,到底適不適當,我只能說予以尊重,但如果沒有以上幾點狀況,其實恐怕有些大砲打小鳥的疑慮;縱然有人說,熊老師因為年屆花甲,加上SBL有意願從裁判端注入新血,但這一步棋一挪,還有多少年輕裁判,認為裁判是個值得被尊重的職業呢?
當然您可能跟我有不同的看法,也或許整起案件當中,有外界還不了解的內幕,非常歡迎爆料、交換意見。